一、总 则 1.本指引适用于 新建、改建 企业员工宿舍设计。 2.本指引作为改善企业员工宿舍设计标准的主要措施,供相关单位在设计、建设时使用。 3.除本指引中所涉及的内容外, 尚应满足其他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二、居住单元
2.本指引作为改善企业员工宿舍设计标准的主要措施,供相关单位在设计、建设时使用。
3.除本指引中所涉及的内容外,
尚应满足其他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1.每个居住单元入口
宜设置过渡空间
(玄关),内含更衣、换鞋、洗消等功能设施。
2.每个居住单元人数
不宜超过4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6m2
。
1.每个居住单元宜设置独立卫生设施,并
满足自然通风条件
。
2.当卫生间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时,排风应通过排风立管排至屋面,各卫生间接至立管的支风管上应设置止回阀,
屋面应设总排风机
。
3.当采用公共卫生间时,卫生间的洗手盆应采用
非接触式水龙头
,小便斗应采用自动冲洗阀,大便器宜采用蹲式并使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式冲洗阀。
4.设有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
应设置地漏或其它地面排水设施
;其它部位设置地漏时,
应设置水封补水措施
。
1.宿舍楼主要出入口处
应设置附设独立卫生间的管理室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0m2
,
附设卫生间应满足自然通风条件
。
2.宿舍楼走廊及门厅等公共空间,
应具有自然通风条件
。
3.宿舍楼需设置电梯时,
宜单独设置货梯,并与客梯分开
。
5.宿舍楼空调及新风应采用分散式,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
6.每栋宿舍楼的雨水、污废水应经过室外管网汇集后排至区块内管网,
并在排入点前设置监测井,预留消毒灭菌条件
。
1.鼓励有条件的现有企业员工宿舍改造工程
及其他相关类型宿舍工程执行本指引要求。
2.临时改造类宿舍可按临时设计工作年限5年考虑,并应保证原结构安全性、可恢复性;永久改造类宿舍应按苏住建抗〔2020〕295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