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湿地修复技术规范
独立的墨镜
2022年04月28日 13:39:15
来自于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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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湿地涵养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却极易受到城市建设的侵占。2018年,中国政府在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6年后,首次提出了“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呼吁世界各国保护小微湿地。这一草案已在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生效。因此,保护湿地不仅因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意义,同时也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关于,小微湿地 的定义,现在说法并不一致。 按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副院长张明祥的定义:

小微湿地涵养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却极易受到城市建设的侵占。2018年,中国政府在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6年后,首次提出了“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呼吁世界各国保护小微湿地。这一草案已在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生效。因此,保护湿地不仅因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意义,同时也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关于,小微湿地 的定义,现在说法并不一致。
按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副院长张明祥的定义:
小微湿地是指自然界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小型、微型湿地,乡村小微湿地多以塘田沟渠堰井溪等形态出现,面积在8公顷以下。所形成的较稳定的小型湖泊、水库、坑塘、人工湿地以及宽度小于10米、长度在5公里以内的小型河道、沟渠等,也都属于小微湿地。  
但北京市地方标准中,按中国林业科学院湿地所所长崔丽娟的定义:
小微湿地是指面积在1 hm2以下的,周期性积水并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的小型湿地。注:包括泡沼、溪流、泉、潭以及宽度在 5 m以下的河流,也包括坑塘、水田、城市景观水面和净化湿地等不同类型的湿地。


微湿地涵养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却极易受到城市建设的侵占。2018年,中国政府在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6年后,首次提出了“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呼吁世界各小微湿地。这一草案已在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生效。因此,保护湿地不仅因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意义,同时也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关于,小微湿地 的定义,现在说法并不一致。按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副院长张明祥的定义:小微湿地是指自然界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小型、微型湿地,乡村小微湿地多以塘田沟渠堰井溪等形态出现,面积在8公顷以下。所形成的较稳定的小型湖泊、水库、坑塘、人工湿地以及宽度小于10米、长度在5公里以内的小型河道、沟渠等,也都属于小微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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