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脚手架工程
(二)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以下程序为一般通用程序,因地域会稍有不同。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1. 介绍参会各方人员 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一) 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 介绍工程概况
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
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3. 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4. 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
5. 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询问工程有关情况,各专家提出各自意见。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 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 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家组意见提出完毕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
6. 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并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7. 其他各方发表对专家评审意见的看法和意见,有疑问可向专家组询问。
8. 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会议决定事项,包括修改方案或修改设计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