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验收规范中有关于预制桩桩位偏差的范围,这个允许偏差已经很大了,但为什么我们有些项目偏差10cm甲方就找设计算来算去的,又得补桩又得加强的?是不是不合理,应不应该找他们理论?
建筑地基验收规范中有关于预制桩桩位偏差的范围,这个允许偏差已经很大了,但为什么我们有些项目偏差10cm甲方就找设计算来算去的,又得补桩又得加强的?是不是不合理,应不应该找他们理论?
建筑地基验收规范中有关于预制桩桩位偏差的范围,这个允许偏差已经很大了,但为什么我们有些项目偏差10cm甲方就找设计算来算去的,又得补桩又得加强的?是不是不合理,应不应该找他们理论?
建筑地基验收规范中有关于预制桩桩位偏差的范围,这个允许偏差已经很大了,但为什么我们有些项目偏差10cm甲方就找设计算来算去的,又得补桩又得加强的?是不是不合理,应不应该找他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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