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主要应用于未安装火灾自动报系统的场所,如“十小场所”、临街商铺、自建房、古旧建筑物等;但粉尘较大、湿度大于95%以及风速大于5m/s的场所不建议使用。 功能检测 1、通过设置在探测器上的自检按钮测试 2、使用专用检测仪器加烟测试 辨别真伪 1、看认证标识 作为火灾报警设备,按规定需要强制3C认证,真品应该为 永久性的标识 ;而假冒产品为临时贴牌
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主要应用于未安装火灾自动报系统的场所,如“十小场所”、临街商铺、自建房、古旧建筑物等;但粉尘较大、湿度大于95%以及风速大于5m/s的场所不建议使用。
功能检测
1、通过设置在探测器上的自检按钮测试
2、使用专用检测仪器加烟测试
辨别真伪
1、看认证标识
作为火灾报警设备,按规定需要强制3C认证,真品应该为 永久性的标识 ;而假冒产品为临时贴牌
2、官方网上查询
通过消防产品查询网(本公众号菜单栏“消防查询-消防产品质量”可查),输入3C认证编号查询真伪
真品可查
假冒产品查无信息
温馨提示
《消防法》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
第六十五?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消防救援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来源:湖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