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部署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京监管联办发〔2021〕8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和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部署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京监管联办发〔2021〕8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和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本市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本市施工扬尘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改革,加强创新,建立健全本市施工扬尘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完善施工扬尘监管体系,疏解扬尘监管“多头检查”症结,建立以风险评估和信用评估为基础的扬尘治理综合监管机制,对本市建设工程分类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在确保施工扬尘监管有效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频次,助力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
坚持高效精准治理。紧密结合当前施工扬尘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创新开展监管模式,制定针对性改革措施,覆盖全面、聚焦重点、分类施策,提高监管精准性有效性。
坚持部门联动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整合各层级、各部门监管资源,优化监管结构,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实施立体多维度扬尘监管,杜绝监管盲区。
坚持行业自治自律。推行“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模式,强化行业主体法律意识,推动行业主体全面知法、自觉守法。
以施工现场视角出发,聚焦扬尘治理监管环节,着力构建以“风险+信用”为评价基础、“分类分级+联合监管”为工作方法、“视频巡查+行业共治”为工作路线的六项基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树立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监管理念,统筹扬尘风险影响因素,构建施工现场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开展施工现场风险评估(详见附件1)。
(二)建立健全信用评估制度。完善施工现场信用监管,统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令整改频次、行政处罚、表彰等项目过程监管记录,对全市施工现场统一实施四等九级信用评价。强化信用应用,归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信用信息并记于法人主体名下(详见附件2)。
(三)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实施基于“风险+信用”的分级监管,统筹风险评估与信用评估两个维度,建立四级检查清单,优化监管方式,针对不同级别的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详见附件3)。
(四)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制度。一是跨部门协同。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制度。二是跨层级协同。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联动监管的协同制度。三是标准协同。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全市扬尘治理统一检查单。四是计划协同。各部门、各层级统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避免出现重复检查(详见附件4)。
(五)健全非现场巡查制度。坚持“视频巡查为主、现场核查为辅”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非现场视频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层级巡查、核查责任,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详见附件5)。
(六)建立健全共治监管制度。健全共治监管格局,积极推进“绿牌”工地创建工作,加快形成行业示范作用,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合规积极性,加大行业内部监督力度,提升行业自律水平(详见附件6)。
(一)推行一业一册。梳理汇总全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编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污染防治指导手册》(详见附件7),明确管理标准规范和违规风险提示,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按标准进行生产经营。
(二)推行一业一单。梳理汇总全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内容,形成全市统一扬尘治理检查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8),并将检查评分作为信用评估环节中重要一项评估依据。严格执行统一检查单制度,按照检查单所列内容严格开展检查,确保检查规范高效。
(三)推行一业一评。对市场主体开展“风险+信用”综合评价,建立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信用行为为根本的分类分级评价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自形成行业工程分类分级监管台账,明确监管方式、制定监管计划,每季度完成一次分类分级监管台账动态更新。
(四)推行一业一查。按照“管审批必须管监管、管行业必须管监管、管业务必须管监管”的工作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六项制度》要求,建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统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优化检查方式,对同一类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全市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创新和加强综合监管工作的认识,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鼓励大胆探索、积极试点,努力形成经验做法,加强指导支持。
(二)严格落实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加强培训宣传。加大对监管人员指导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对创新和加强综合监管的宣传和引导,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施工现场风险评估、信用评估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每季度末月25日将本辖区、本行业施工现场分类分级监管台账(详见附件9)报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定期调度、强化督导、协调推进扬尘治理综合监管整改工作落实。按照工作安排,不定期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水务、交通等行业领域扬尘治理综合监管改革情况,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1.扬尘治理综合监管风险评估制度
2.扬尘治理综合监管信用评估制度
3.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分类分级监管制度
4.扬尘治理联合监管制度
5.扬尘治理综合监管非现场巡查制度
6.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共治制度
7.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污染防治指导手册(2022版)
8.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单
9.施工现场分类分级监管台账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污染防治指导手册(20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