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食品时,大家通常都会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可购买家电时,你注意过生产日期吗?最近,市民王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他花2万余元买了4台品牌空调,最久远的一台居然是2017年11月生产的。他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后,目前商家已同意换货。
购买食品时,大家通常都会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可购买家电时,你注意过生产日期吗?最近,市民王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他花2万余元买了4台品牌空调,最久远的一台居然是2017年11月生产的。他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后,目前商家已同意换货。
■ 新买的空调是4年前生产的
“新房刚刚装修好,我就开始选购家电,想早日入住。”王先生家住黄陂区,今年2月10日,他在盘龙城一家格力空调专卖店花了2万多元买了4台空调。2月18日,安装工人将空调安装完毕后,王先生拿到空调里附带的资料,发现其中三台挂机合格证上出厂日期分别是2017年、2018年、2019年。
“2017年11月到现在,已经有4年多的时间了。”王先生当时就联系销售员要求将2017年的那一台更换掉,但销售员却表示产品是没有拆封过的新机器,也并非存在质量问题的假冒伪劣产品,因此不支持退换货。
接到王先生在城市留言板上反映的问题后,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上了出售空调的商家。经过协商,商家最终同意按照王先生的要求,将那台2017年生产的空调换成较新出产日期的空调。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目前国家并无出台相关规定禁止库存机销售。“空调的‘三包’期限是安装之日起计算的,市民买到了库存家电,万一在使用中出现了质量问题,也是可以按照‘三包’规定退换货或者维修。”该工作人员表示。
■ 不少市民未留意出厂日期
2月23日下午,记者在江岸区后湖地区一家家电卖场看到,多数家电产品都没有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的出厂日期、安全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售货员在介绍家电时,只是介绍外形、功能等,也没有提到出厂日期。
在一家品牌空调的销售点,记者询问库存4年多的空调会不会存在质量问题,销售员表示空调没有使用过,质量不会受影响。“空调不像手机、电视更新那么快,有时几年前的机型现在也还畅销,库存对价格影响不大。”在几处销售点,正在购买家电的市民也都未关注家电的出厂日期。
记者了解到,像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等产品,库存现象很常见,库存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但根据我国家用电器行业制定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标准规定,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
■ 律师:商家应主动说明生产日期
“虽然空调的‘三包’期限是从安装之日起计算的,但是空调在仓库里存放4年多,可能导致部分配件老化,使空调更容易损坏,也直接缩短了消费者能够使用的安全期限。”湖北商之渡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嫚莉表示。
曾嫚莉介绍,虽然国家并没有规定库存空调不能销售,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商家未主动向王先生说明生产日期,侵犯了其知情权。
如何避免买到出厂时间过长的库存空调?曾嫚莉建议,市民在购买安装之前先验货,同时建议厂商对库存空调商品应事先告诉消费者实际情况,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