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住建部:一企业申请特级、甲级资质,12人业绩均不属实!
建工警车
2021年03月05日 1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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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话题 来 源:住建部 刚刚,住建部下发了几份处罚文件,其中1家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 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 甲级资质 提交的材料中, 12人个人业绩不属实 。 另外2家申请一级资质提交的材料中, 5个项目不存在 。


源:住建部

刚刚,住建部下发了几份处罚文件,其中1家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 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 甲级资质 提交的材料中, 12人个人业绩不属实

另外2家申请一级资质提交的材料中, 5个项目不存在


建督罚字〔2021〕4号

南京市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2019年9月申请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资质 提交的材料中,齐*力、陈*烨、李艳*、何*勤、杨*玲、殷*、黄*平、董*、万*灵、辛*、朱*进、范*瑞等 12人个人业绩不属实 ,你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12月14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0〕40号)。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且你单位自我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督罚字〔2021〕3号

徐州市机*施工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2019年11月申请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提交的材料中,“2018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设施检维修工程”、“100万吨/年炼油装置主体检维修”、“2019年度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检维修工程” 项目不存在 ,你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12月14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0〕47号)。你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且你单位自我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督罚字〔2021〕5号

安徽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2020年3月申请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提交的材料中,“成品车间(钢结构)工程”和“2#制造车间(钢结构)工程” 项目不存在 ,你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12月14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0〕48号)。你单位于2021年1月11日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且你单位自我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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