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 ,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原《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土工试验规程》的公告 2020年第65号 现发布《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 ,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原《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土工试验规程》的公告
2020年第65号
现发布《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同时废止。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pdf
权威解读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3430—2020)(简称《规程》),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以下简称原《规程》)同时废止。为便于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随着我国公路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大量向西部地区延伸,建设条件与环境更加复杂。通过大量的工程实践,我国公路建设技术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科研成果方面,我国对盐渍土、黄土、膨胀土、红黏土、高液限土、冻土等各类特殊土和复杂地质环境下的路基填筑技术进行了持续研究,成果丰硕。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原《规程》中的某些指标与试验方法已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为更好地反映我国公路建设技术水平,指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部组织了对原《规程》的修订工作。
二、《规程》的定位
《规程》修订总结了十多年来公路相关领域的技术成果,贯彻绿色、安全、环保发展理念。《规程》对公路路基设计、施工中增加的相关技术参数制定了相应的试验方法与标准,删除了一些技术上落后的试验方法。《规程》力求试验指标合理,试验条件明确,可操作性强,反映我国公路土工试验技术水平,总体与国际先进标准保持同步。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增试验
1)T 0191-2019? 最大承载比试验
土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率反映了土在不同含水率下的密实度特性,最大承载比试验则反映了土在不同含水率、不同击实功下的强度特性。该试验为合理利用高液限土等提供了试验依据。该指标为我国首次提出并纳入了本规范。
2)T 0194-2019? 动态回弹模量试验
3)T 0192-2019? 干湿循环条件下土的回弹模量试验
4)T 0193-2019? 冻融循环条件下土的回弹模量试验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对路基提出了考虑环境作用(干湿循环或冻融循环)条件下土的动态回弹模量设计参数。本次修订补充了不同工况下土的动态回弹模量试验,以便为路基、路面设计提供准确、可靠的计算参数。
5)T 0195-2019? 盐渍土的盐胀试验
6)T 0196-2019? 盐渍土的溶陷压缩试验
盐渍土作为一种特殊土,具有独特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特性。《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和《盐渍土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指南》规定了路基的盐胀和溶陷控制指标。本次修订新增了盐渍土的盐胀和溶陷试验,以规范盐渍土的试验方法。
7)T 0189-2019? 土的冻胀力试验
季节性冻土地区的路面、挡墙、U型和轻型桥台常因土体的冻胀而破坏。测定土体的冻胀力是进行路面与结构合理设计的前提与基础,本次修订新增了土的冻胀力试验。
(二)删除的试验
5)T 0132-1993? 粗粒土和巨粒土最大干密度试验的“振动台法”
(三)修订的试验
本次修订试验内容包括:
2 术语、符号
T 0142-2019? 快剪试验
(四)版面格式进行了修改
不同试验方法中对相同仪器、相同试验步骤等重复性的内容不再展开论述,压缩了篇幅,试验内容更为简明。对各章的内容及条文说明的文字进行了局部修改和有效性确认。
四、实施注意事项
(一)使用人员对《规程》中各试验的制件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处理等应有正确的理解,以便更好地应用于工程实际。
(二)特殊材料或特殊条件下,当《规程》规定不能完全适用时,应进行专项论证和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技术参数后稳妥实施,以防范风险。
(三)精心组织宣贯培训。各省(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规程》的宣贯培训工作,使广大公路建设者和管理者正确理解、使用《规程》,为《规程》顺利实施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