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2. 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组织工作,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并明确分工。 3. 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工作,低压设备(400伏以下)遇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同意,佩戴好电报警安全帽,做好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 在作业旁边有裸露的带电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作业。 5. 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指定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制度进行。
2. 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组织工作,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并明确分工。
3. 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工作,低压设备(400伏以下)遇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同意,佩戴好电报警安全帽,做好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 在作业旁边有裸露的带电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作业。
5. 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指定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制度进行。
6. 对电气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1、断开有关的电源开关;2、验明工作部分确无电压(对电缆、电容器组,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停电后须先放电);3、在有关的开关手柄上挂上标示牌;4、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设三相短路接地线,需要时(如检修电缆),则装上后,方可进行工作。
7. 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下面的基本原则:停电时先断开能带负荷拉合的断路器(如接触器、空气断路器、油断路器等),后断开闸刀(如刀开关、隔离开关);送电时则先合刀闸,后合断路器。
8. 检修具有两个以上电源的环形供电系统时,应先熟悉线路来龙去脉。当需要拔下配电箱或电板上的保险以断开线路电源时,必须在无负荷电流的情况下进行。
9. 高空作业时必须先检查所用工具(如梯、踩板、绳子、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并检查杆子(特别是根部)情况。严禁无安全带登杆作业。工作结束不准沿杆滑下。高空作业传递工具、材料严禁抛掷。使用梯子时,梯子脚处应有专人监护。
10. 夜间或雷雨天禁止露天登高作业,特殊情况必须有妥善的安全措施。
11. 拆卸、更换、安装具有两路或多路电源供电的线路时,在工作完成之后,一般应该用仪表校对相系无误后,经通电并列试车正常,才能交付生产单位使用。
12. 新安装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及金属配线管,必须做好接地、接零保护。设备及线路绝缘水平应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
13. 检修弱电设备时(如硅整流或其它电子设备),当情况不明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禁止拿常用的摇表检查其绝缘。
14. 若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就立即停止工作,先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15. 电工工作时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严格按确认制操作。
16. 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式灭火器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
1.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各部感官无严重缺陷。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鉴定合格,持有国家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电工操作上岗证》才能进行电气操作。
3. 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4. 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5. 电工对车床、仪表、设施、灯光及电路检修时,应根据车型和线路设置正确操作,避免因电路漏电、断路、短路现象引起高温着火,确保车床、仪表、设施工作正常,准确,灯光明亮,接触良好。
6. 局部照明必须用36伏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现场和金属封闭容器内,用12伏电压,不准使用单线圈降压,变压器的一次线不得长于二米。
7. 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牢固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严禁在接地接零线路上接熔断器和开关,更不准以工作零线代替保护零线。
8. 在同一电网中,不准某些设备采用接零保护而加一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在设备和设备之间不准串联。
9. 设备与电器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试运行,方向正确后方可交付使用。
10. 安装临时线路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与标准敷设,使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需长期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敷设正式线路。临时线路不用时,需即时拆除。
11. 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12. 在大的工程安装和分散的检修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工作前要交待相关安全及应采取的措施,工作范围以及应注意事项。调试前要清点人数、工具和清理现场,在不可少于两人对线路进行调试,确认人、物无遗漏时方能试送电。
13. 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停电作业时,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严禁带负荷接线和断线。
14. 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15.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16. 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17. 遇有雷雨天气时,在户外线路上和引入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及连接的刀闸上,工作的人员应停电工作。
18. 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19. 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20. 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21. 在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工作前先检查安全带、脚扣、梯子、高凳等有无损坏,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时要立即解决,梯子的角度要放得适当,触地端要采取防滑措施,高凳中间要有拉绳,不准人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更不准站在高凳的最上一层工作。
22. 登杆作业时,要先检查杆底部,如腐朽过甚要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在杆上所用的工具和物料,要用绳提,禁止投递,杆下监护人要戴安全帽并应在3米以外,登杆作业不能穿过下栅,带电导线到上栅工作,特殊情况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倒闸操作规程
1. 高压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同意或拉供电局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2. 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4. 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自牌。
5.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 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3. 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 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 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 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 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 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 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 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1.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 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8. 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9.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0. 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1.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2.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3. 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4.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5.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6.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7.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8.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9.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0.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1.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2.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3.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4.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 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6.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7. 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8. 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4.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5. 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8. 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9. 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10. 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11. 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12. 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15.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16. 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17.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18. 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19. 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20.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21. 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22. 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23. 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24. 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25. 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27.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以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和架设。
28.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牢记锌锅备用电源倒切的全过程。
29. 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30. 合大容量空开或ME时,先关好柜门,严禁带电手动合ME。
31. 万用表用完后,打到电压最高档再关闭电源,养成习惯,预防烧万用表。
34. 生产中任何人不准使拉拽DP头线,防止造成停车。
35. 换DP头应?停掉装置及PLC电源,如有特殊情况,带电换,必须小心,不能连电。
36. 生产中换柜内接触器时,必须谨慎,检查好电源来路是否可关断,严禁带电更换,防止发生危险。
37. 生产中不能因维修气阀而将压辊压下,造成钢带跑偏或挤断。
38. 不允许带电焊有电压敏感元件的线路板,应待烙铁烧热后拔下电源插头或烙铁头做好接地再进行焊接。
40. 使用电焊机时,不允许用生产线机架作为地线,防止烧PLC,发现有违章者立即阻止。
41. 使用电焊机,需带好绝缘手套,且不允许一手拿焊把,一手拿地线,防止发生意外触电。
42. 焊接带轴承、轴套设备时,严禁使焊机电流经过轴承、轴套,造成损坏。
43. 在变电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履行动火申请手续,未办手续,严禁动火。
44. 生产中不要紧固操作台的按钮或指示灯,如需急用必须谨慎,防止改锥与箱体连电造成停车。
45. 生产中如需换按钮,应检查电源侧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会造成停车或急停等各种现象,没把握时,可先临时把控制线改到备用按钮上,待有机会时恢复。
46. 换编码器,需将电源关断{整流及24V}或将电源线挑开,拆编码器线做好标记,装编码器时,严禁用力敲打,拆风机外壳时要小心防止将编码器线拽断,在装风机后必须检查风机罩内编码器线是否缠在风机扇叶上。
47. 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检查好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48. 换接触器时,额定线圈电压必须一至,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49. 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51. 换变频器或内部板子时必须停整流电源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接完线必须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上电,且防止线号标记错误烧设备。
52. 经电机维修部新维修回的电机必须检查电机是否良好并将电机出线紧固后再用。
53. 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54. 手动操作气阀或油阀时,必须检查好是否会对人或设备造成伤害,防止出事故。
55. 更换MCC抽屉时,必须检查好抽屉是否一样,防止换错烧PLC。
59. 烧毁电机要拆开确认查明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60. 热继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再进行复位。
61. 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62. 检修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检查携带工具有无缺少,检查封地线是否拆除,短接线,临时线是否拆除,拆除遮拦等,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取下警告牌,按送电顺序送电。
63. 工作完成后,必须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场地,做好卫生。
1. 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 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 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专人负责分管停、送电、监督和指挥工作,并在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 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二人搭档,相互监护。
5. 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严格合闸”警示牌,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 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 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8. 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 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10. 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1. 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12. 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3. 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4. 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15. 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6. 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7. 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8. 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