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砌规》中,明确说了底部地震剪力由抗震墙承担,即框架和框架柱不承担(地震剪力应该为0),可是在下一条中又提到底部地震剪力分配给框架柱的计算方法。这里不是自相矛盾吗?还是说有其他的理解方式。而且对于抗震墙及框架(柱)分配地震剪力的公式,有点让人费解:既然考虑框架(柱)有一定的分配比例,为何在分母中又没体现框架(柱)呢?希望大神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在《砌规》中,明确说了底部地震剪力由抗震墙承担,即框架和框架柱不承担(地震剪力应该为0),可是在下一条中又提到底部地震剪力分配给框架柱的计算方法。这里不是自相矛盾吗?还是说有其他的理解方式。而且对于抗震墙及框架(柱)分配地震剪力的公式,有点让人费解:既然考虑框架(柱)有一定的分配比例,为何在分母中又没体现框架(柱)呢?希望大神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