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输血科(血库)用房与药剂科用房) 输血科(血库)用房: 一、输血科(血库)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自成一区,并宜邻近手术部; 2.贮血与配血室应分别设置。 三、输血科应设置配血、贮血、发血、清洗、消毒、更衣、卫生间等用房。 根据输血管理的有关要求,综合医院由城市血站统一供血,不再单独采血。医院血库只保留贮血、配血功能,用房应按献血法的相关规定设置。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输血科(血库)用房与药剂科用房)
输血科(血库)用房:
一、输血科(血库)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自成一区,并宜邻近手术部;
2.贮血与配血室应分别设置。
三、输血科应设置配血、贮血、发血、清洗、消毒、更衣、卫生间等用房。
根据输血管理的有关要求,综合医院由城市血站统一供血,不再单独采血。医院血库只保留贮血、配血功能,用房应按献血法的相关规定设置。
药剂科用房:
一、药剂科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诊、急诊药房与住院部药房应分别设置;
2.药库和中药煎药处均应单独设置房间;
3.门诊、急诊药房宜分别设中、西药房;
4.儿科和各传染病科门诊宜设单独发药处。
考虑服务人群及取药操作方式不同,门、急诊药房与住院部药房宜分别设置。
二、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诊药房应设发药、调剂、药库、办公、值班和更衣等用房;
2.住院药房应设摆药、药库、发药、办公、值班和更衣等用房;
3.中药房应设置中成药库、中草药库和煎药室;
4.可设一级药品库、办公、值班和卫生间等用房。
三、发药窗口的中距不应小于1.20m。
四、贵重药、剧毒药、麻醉药、限量药的库房,以及易燃、易爆药物的贮藏处,应有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