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类型 (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流量,火灾时直接出水灭火。不需要设置水泵。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平时压力较低,需要水泵对水加压后方能灭火。 需要设置固定消防泵,所谓“固定”,指的是水泵就是为该管网专职加压服务。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是管网内平时压力较低,需要水泵对水加压后方能灭火。不需要设置固定消防泵,火灾时依靠消防车上的水泵(移动泵)加压灭火。
系统类型
(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流量,火灾时直接出水灭火。不需要设置水泵。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平时压力较低,需要水泵对水加压后方能灭火。 需要设置固定消防泵,所谓“固定”,指的是水泵就是为该管网专职加压服务。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是管网内平时压力较低,需要水泵对水加压后方能灭火。不需要设置固定消防泵,火灾时依靠消防车上的水泵(移动泵)加压灭火。
一、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就是动力加压设施,将水“扬”到系统的高处并保证一定的出水压力。其核心就是对水进行“加压”。类似于身体的心脏。
(仅在发生火灾时启动灭火)
- 设置要求
1.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均需设置消防水泵。
2.在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和重力消防给水系统中,除需设置消防水泵外,还需设置消防转输泵,用于提升水源至中间水箱或消防高位水箱。
3.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分别设置消防水泵,当与消火栓系统合用消防水泵时,系统管道应在报警阀前分开。
4.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转输泵时均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用-备一”或“用二备一”的比例设置备用泵。
5.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置备用泵:
(1)建筑高度小于54 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 L/s的建筑。
(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 L/s的建筑。
(二)消防泵的选用
1.消防水泵的流量、扬程
水泵的两个重要参数的概念解析:
流量:单位时间内水泵“转输”的水量的多少,用Q表示,单位m3/h,或者L/s。
扬程:水泵的扬程是指水泵能够扬水的高度,通常用H表示,单位是m。扬程体现了水泵的“加压”能力。
消防水泵的流量、扬程要求:
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解析:干式安装就是电动机不能“泡”在水中。
原因:一是安全;二是维修方便,节约水资源。
4)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
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5)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6)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能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7)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应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三台。(泵不过三)
8)多台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