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总图 1. 围墙线、地下室轮廓线、多高层退界线未表达,或定位遗漏。 2.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未注明,与建筑的间距未标注,消防车道宽度、转弯半径未标注,尽端式车道未设置回车场地。
来源:网络
总图
1. 围墙线、地下室轮廓线、多高层退界线未表达,或定位遗漏。
2.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未注明,与建筑的间距未标注,消防车道宽度、转弯半径未标注,尽端式车道未设置回车场地。
3. 园区内道路距离建筑物过近,不符合规范要求,对销售也不利。
4. 地下室采光井、下沉庭院、疏散楼梯漏表达,致使绿地面积也计算有误。
5. 地下室出地面的风井、采光窗侧面百叶洞口标高未与室外景观标高复核,室外景观标高高于风井、采光窗洞口标高。
6. 建筑的楼号、层数、高度、高程、坐标遗漏。
7. 经济技术指标漏项,例如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建人防面积、非机动车位数量、配套用房面积等次要指标;配套用房未注明位置及相应分项面积;分项数字相加与总项不符。
8. 建筑物四周的标高,主要广场、道路、水面标高遗漏。
9. 建筑物的室外台阶、无障碍坡道遗漏,非机动车坡道、汽车坡道未套用详图,表达不准确。
10. 地下室局部凸起、梁上翻,或场地标高降低使地下室顶板覆土变薄,给将来综合管线设计留下隐患。
设计总说明、工程做法
11. 缺设计依据、项目简介、各单体概况表,或项目简介、单体概况中的数据与总图、单体不符。
12. 各部位选用的砌体材料、型号、强度等级、尺寸未明确。
13. 女儿墙、设备平台、阳台、空调机位、室外楼梯、坡道内侧墙体;屋顶烟气道外侧墙、镂空构架等隐蔽、图纸未表达部位的工程做法、饰面材料遗漏。
14. 各烟气井道,检修管井内壁抹灰做法遗漏,电梯井壁建议不做抹灰,容易震动脱落。
15. 缺电梯工程说明,电梯统计表中停靠电梯速度、轿厢尺寸、层数、基坑深度、冲顶高度等数据与单体图纸不符。
16. 外墙、管井、烟气道、泛水等墙角根部素混翻边高度不明确,或说明与单体节点矛盾。
17. 地下室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不足,不满足规范;或设计等级偏高,造成工程成本浪费。
18. 地下室底板碎石垫层、细石混凝土垫层厚度、强度等级与结施图矛盾。
19. 地下室楼面做法各个区域不一致,个别房间面层较薄则成为低洼区,如渗水或进水则无法排出。例如直接向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开门的配电间,弱电间、风机房、储藏室等小房间面层按30厚细石砼设计,而车库区域为50~100细石砼。
20. 地下室集水井、截水沟等坑槽内壁防水做法遗漏。
21. 地下室人防区与非人防区墙面、顶棚抹灰做法说明中不一致。
22. 汽车坡道、非机动车坡道下部有使用功能时,坡道面层未设置防水层。
23. 地下室机房与上部住宅相邻时未采用隔震减噪措施,或与主楼相隔较远时采用隔震减噪措施造成浪费。
24. 室内装修做法表中个别房间遗漏,未能涵盖工程中所有出现的房间类型。
25. 室内楼地面工程做法厚度相加与单体图结构降板尺寸不符,致使房间完成面标高不足或超出楼层标高。
26. 室内首层回填地面做法建筑与结构说明矛盾。
27. 外墙做法不全,未能涵盖工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同饰面,不同保温做法的外墙类型。
28. 外墙做法中防水层遗漏。
29. 外墙饰面抹灰总厚度超35,而未采用牢固加强措施。
30. 内墙做法中卫生间防水做法遗漏,或采用不合适的防水材料。
31. 踢脚做法未与墙面做法相对应,相同位置墙面与踢脚抹灰层厚度有差异,甚至出现墙面抹灰层厚,踢脚抹灰层薄的情况。
32. 顶棚做法中,厨房、卫生间未按规范设置防潮层。
33. 屋面做法中倒置式保温做法,保温层厚度未按规范加厚25%,或正置式做法时保温层厚度却加厚25%。
34. 屋面做法中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未设置隔离层,或未明确隔离层做法。
35. 种植屋面未选用耐根穿刺卷材,种植屋面缺乏有效的排水措施。
36. 地下室顶板局部建筑标高与结构标高不符,特别是建筑轮廓之内的门厅、阳台、卫生间区域。
37. 如人防和非人防分别出图,二者之间未相互套用最后图纸而造成图面内容不符。
38. 如人防和非人防分别出图,人防说明中防水、砌体、抹灰、构造做法容易与非人防图纸矛盾。
39. 因上部±0.000对应的高程不同,地下室的标高系统未做说明,或未标注不同楼栋的相对标高。
40. 顶板图未套用最后的建筑单体一层平面图。
41. 顶板图未绘制地下室轮廓线以及其定位、尺寸、轴号。
42. 顶板图中需开洞的部位例如风井、采光井、设备吊装孔等上空符号示意遗漏,致使结构顶板未开洞。
43. 顶板图中未挂节点,使结构设计遗漏。例如一层飘窗、勒脚、阳台、风井、吊装孔等处与地下室顶板交接的节点。
44. 车库楼面做法、坡道面层做法的选用未征询业主意见,选用的做法不符合业主既定标准要求。
45. 车库楼面排水坡度设计为1%,但分水线、排水沟设计不合理,致使找坡长度较长,面层厚度较大。
46. 集水井位置与结构图、给排水图不符。
47. 无梁楼盖体系建筑设置防火卷帘处结构柱帽未做处理,致使卷帘无法安装。
48. 防火卷帘未注明索引图集号,未注明侧装或中装,中装时影响车道宽度,侧装时影响停车位尺寸。
49. 地下室中存在解决高差的坡道、台阶,未注明定位、尺寸、坡度,缺少详图做法。
50. 车位阻挡消防疏散通道或经常有人员出入的走道、门厅、设备房。
51. 未核对主风管处梁高,未考虑风管下喷淋高度与支吊架角钢高度,使局部位置净高小于2200。
52. 靠墙车位未留足尺寸,使车门难以打开。
53. 缺门窗、防火卷帘统计表。
54. 未核对汽车坡道中结构梁高,或将梁上翻致使坡道净高偏小或不足。
55. 人防门打开时影响人行流线、影响普通门的使用。
56. 人防门在坡道、楼梯下方时未核对梁的位置以及梁高,影响人防门的开启、吊钩的安装。
57. 行车道处人防门打开时影响车道宽度,或影响停车位尺寸。
58. 车道处人防门与防火卷帘同框时人防门高度小于2700,使卷帘安装后净高不足。
59. 经常有人员通过的人防门处设置固定门槛。
60. 人防门平面未套用结构加强柱,图面不准确,人防加强柱凸出墙面有可能影响地下室使用功能。
61. 人防门编号有误,宽度不大于2米时选用钢结构门造成浪费,统计数量错误。
62. 人防口部详图中固定门槛与活门槛的表达与平面门编号不符。
63. 目录图号、图纸名称与图纸不对应。
64. 建筑概况、节能专篇中建筑概况的楼号、面积、层数、高程与单体图或总图不符。
65. 节能专篇中构造做法表与总说明工程做法表的构造层次、材料厚度不符。
66. 节能专篇中构造做法表缺飘窗顶板、底板及侧板的节能保温做法。
67. 节能专篇中构造做法表未能涵盖本子项各部位的节能构造层次,例如厅房、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的外墙内保温时保温构造应不尽相同。
68. 一层平面图遗漏指北针,建筑周边的台阶、非机动车坡道等外部环境,总图索引缺失。
69. 平面未套用最新的结构图,平面结构墙柱关系不准确。
70. 平面未套用水图地漏位置、主要水立管位置、电图户内箱位置。
71. 空调机位不足,未做到一个厅房对应一个机位。
72. 空调孔留洞遗漏,或图面有示意,但标高未做注释。
73.变形缝缺少节点或详图索引,外墙、内墙、屋面、楼板均应有详图。
74. 屋面、露台未注明相对应的总说明中的屋面工程做法,屋面类型及防水做法不明确。
75. 厨房、卫生间排气道选型说明遗漏,未明确进气口方向,未注明楼板留洞尺寸。
76. 厨房、卫生间排气道楼板结构留洞与建筑要求不符,或结构开洞遗漏。
77. 厨房燃气排气孔、卫生间浴霸排风孔遗漏或未明确标高,个别楼层留洞标高与外立面造型线脚冲突。
78. 套型缺洗衣机位,厨房缺冰箱位。
79. 厨房可开启窗扇的通风面积小于0.6平方米,不满足规范要求。
80. 厨房卫生间的设计未考虑装修尺寸,例如位于凹口内的淋浴房设计为900宽,实际仅有800宽尺寸不足。
81. 核心筒管井未按设备要求开洞,或开洞尺寸未标注,致使结构遗漏。
82. 首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包括非机动车坡道上方未设置防坠落挑檐。
83. 门窗洞口标注错误,或遗漏,特别是建筑凹口内部的窗户、核心筒以及户内的门。
84. 阳台排水方向、坡度遗漏,或排水坡度与总说明不符,与相同工程中其他单体不一致。
85. 户门、消防疏散门、户内房间门按最小尺寸设计,未留有余量,致使实施后宽度不足。
86. 节点号挂错,索引图号和编号遗漏,特别是挂通用节点时。
87. 平面线脚看线所在的楼层数和位置与立面、详图不对应。
88. 楼梯未套用详图,上下跑、踏步数量与详图不符。
89. 防火门等级选用有误,住宅前室管井采用丙级,或按规范应采用防火门的户门未采用防火门。
90. 前室和合用前室的可开启排烟面积未复核,不满足规范要求。
91. 屋面排水组织不畅,排水坡度超长,分水线混乱形成无法排水的盲区。
92. 立面图缺材料填充示意及其图例遗漏或不完整。
93. 平面、立面标高不够完善,平面中非楼层标高的位置,立面门窗洞口、女儿墙、门头等部位均应标注标高。
94. 排气道出屋面节点遗漏,立面中未表达排气道出屋面造型。
95.立面图门窗划分与门窗详图差异较大,立面效果不准确。
96.节点详图未与结构详图相互校对,建筑结构节点不一致。
97.节点详图栏杆从可踏面算起净高不足,或算上可踏面总高度达1300、1400,使用感受不佳。
98.节点详图门窗洞口与立面不符、与门窗编号、门窗详图不符,特别是在一层层高不同时以及凹口内侧立面图未表达的隐蔽部位。
99.楼梯剖面详图未套用结构梁的位置,引起局部净高不足,特别是图面未剖到的一跑。
100. 楼梯净宽未扣除扶手中心线至踏步边缘以及靠墙一侧抹灰或贴面砖的尺寸,致使实施后净宽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