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251-2017第3.2.1条后半句,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中面积不小于2.0平米的可开启外窗或者开口,且不知间隔不大于3层。 此条文中10m的要求怎么理解,如果是专为住宅地下室服务的楼梯间,地下两层,埋深不超过10m。是否可认为不需要满足此2.0平米的要求呢?
GB51251-2017第3.2.1条后半句,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中面积不小于2.0平米的可开启外窗或者开口,且不知间隔不大于3层。
此条文中10m的要求怎么理解,如果是专为住宅地下室服务的楼梯间,地下两层,埋深不超过10m。是否可认为不需要满足此2.0平米的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