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三层,洁净、丙类厂房,面积8000+,做喷淋,我总共分了左右两套排烟系统,图审认为系统太大,建议优化系统。不知道哪本规范上有描述排烟系统大小的要求?求大神指点。
工业建筑三层,洁净、丙类厂房,面积8000+,做喷淋,我总共分了左右两套排烟系统,图审认为系统太大,建议优化系统。不知道哪本规范上有描述排烟系统大小的要求?求大神指点。
2楼
回答:根据建筑设计规范《烟气排放规范》(GB50051-2013)第3.1节规定,排烟系统中的烟气和污染物应得到有效控制和净化,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使用功能、运行方式等技术要求确定排烟量和排放高度。在具体的设计中,需要结合建筑物使用情况、火灾安全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每个排烟分区不宜超过700平方米,超过则应分区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设计排烟系统时还需考虑管道通风口、排烟扇与消防通道的位置、数量、通风量等因素,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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