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修车库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本指南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排烟系统的设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 的规定执行; 2、当汽车库、修车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可采用手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洞口等作为自然排烟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室内地面面积的 2%; ②、自然排烟口距防烟分区内任一点距离不应大于 30m;
汽车库、修车库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本指南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排烟系统的设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 的规定执行;
2、当汽车库、修车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可采用手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洞口等作为自然排烟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室内地面面积的 2%;
②、自然排烟口距防烟分区内任一点距离不应大于 30m;
③、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外墙上方或屋顶上,设置在外墙的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储烟仓内,并应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
④、自然排烟口宜分散均匀布置。
3、当汽车库、修车库采用机械排烟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不小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表 8.2.5 所规定的排烟量;
②、多层地下汽车库的汽车坡道可不划入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不需考虑排烟口距坡道最远点不超过 30m 的距离要求。
4、汽车库、修车库补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自然排烟系统应采用自然补风方式;
②、采用自然补风方式时,侧面补风口应位于储烟仓以下,顶部天窗补风口的周围应设置挡烟垂壁,挡烟垂壁的下沿应位于储烟仓以下;
③、利用直通室外的汽车出入口作为补风口时,汽车出入口可不设置挡烟垂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