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率不低于45%!《南京市关于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印发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苏建建管〔2022〕25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充分发挥智能建造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