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结构抗震的概念
什么是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烈度是指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并采取一定的抗震构造措施,以达到结构抗震的效果和目的。抗震设防的依据是抗震设防烈度,地震烈度按不同的频度和强度通常可划分为小震烈度、中震烈度和大震烈度。所谓的小震烈度即为多遇地震烈度(众值烈度),是指在50年期限内,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的超越概率为63%的地震烈度值,相当于50年一遇的地震烈度值;中震烈度即为基本烈度,是指在50年期限内,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的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烈度值,相当于474年一遇的地震烈度值;大震烈度即为罕遇地震烈度,是指在50年期限内,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的超越概率为2%~3%的地震烈度值,相当于1600~2500年一遇的地震烈度值。由烈度概率分布可知,基本烈度与众值烈度(即多遇地震烈度)相差约1.55度,而基本烈度与罕遇烈度相差约为1度。例如,当基本烈度为8度时,其众值烈度(多遇烈度)为6.45度左右,罕遇烈度为9度左右。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批准权限审定的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的地
如何根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场
根据相应的规范条文规定,一般建筑(隔震建筑和消能减振部位除外)在不同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场地类别下,当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同时,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分别按不同烈度取值,见表3-1和表3-2。建筑设防类别不同时,计算时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见表3-3。按建筑类别和场地类别调整后的抗震措施(烈度) 表3-1建筑类别 场地类别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0.05 0.10 0.15 0.20 0.30 0.40甲、乙类 Ⅰ~Ⅳ 7 8 8 9 9 9丙类 Ⅰ~Ⅳ 6 7 7 8 8 9+丁类 Ⅰ~Ⅳ 6 7 7 8- 8- 9-按建筑类别和场地类别调整后的抗震构造措施(烈度) 表3-2建筑类别 场地类别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0.05 0.10 0.15 0.20 0.30 0.40甲、乙类 Ⅰ 6 7 7 8 8 9 Ⅱ 7 8 8 9 9 9+ Ⅲ、Ⅳ 7 8 8+ 9 9+ 9+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