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种类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有以下分类: 1、非独立式探测器能探测剩余电流,并在该剩余电流达到设定值时输出一个报警信号(电信号或机械信号)。它必须与监控设备连用。 最简单的非独立式探测器仅由一个剩余电流互感器、一个微功率继电器(如干簧管)组成。较完善的非独立式探测器具有报警电流设定、地址编码等功能,以集中方式供电。由于没有声光报警,在现场不易及时发现是哪一路线路发生接地故障,使它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2、独立式探测器能探测剩余电流,并在该剩余电流达到设定值时发出一定强度的声报警和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还应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自检功能。它可以单独使用。 较完善的独立式探测器具有报警电流设定、剩余电流电平显示(电流数值或设定值百分比)、报警信号输出(电信号或机械触点信号)、脱扣信号输出(控制断路器的脱扣器动作的机械触点信号)、脱扣输出延时设定。 一般来说,独立式探测器以现场220Vac方式供电,以便单独使用。如果采用集中24V方式供电,意味着必须要接到监控系统中,除非专门为它配一个降压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设计方案
1 引言 近年来, 全国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 而在火灾事故中, 电气火灾的比例居高不下, 占火灾年均发生次数的27%,损失占火灾损失的52%,每年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预防和有效遏制电气火灾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建筑中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本文根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新标准(GB14827-2005),设计了一智能型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它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通过RS485 总线与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联网, 构成一套完整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计依据 2.1 探测器相关标准 设计的装置应符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 14287-2005)、《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警装置》(GB14287.2-2005)、《设计建筑防火规范》(GB 5009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