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有以下分类: 1、非独立式探测器能探测剩余电流,并在该剩余电流达到设定值时输出一个报警信号(电信号或机械信号)。它必须与监控设备连用。 最简单的非独立式探测器仅由一个剩余电流互感器、一个微功率继电器(如干簧管)组成。较完善的非独立式探测器具有报警电流设定、地址编码等功能,以集中方式供电。由于没有声光报警,在现场不易及时发现是哪一路线路发生接地故障,使它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1、非独立式探测器
能探测剩余电流,并在该剩余电流达到设定值时输出一个报警信号(电信号或机械信号)。它必须与监控设备连用。
最简单的非独立式探测器仅由一个剩余电流互感器、一个微功率继电器(如干簧管)组成。较完善的非独立式探测器具有报警电流设定、地址编码等功能,以集中方式供电。
由于没有声光报警,在现场不易及时发现是哪一路线路发生接地故障,使它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2、独立式探测器
能探测剩余电流,并在该剩余电流达到设定值时发出一定强度的声报警和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还应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自检功能。它可以单独使用。
较完善的独立式探测器具有报警电流设定、剩余电流电平显示(电流数值或设定值百分比)、报警信号输出(电信号或机械触点信号)、脱扣信号输出(控制断路器的脱扣器动作的机械触点信号)、脱扣输出延时设定。
一般来说,独立式探测器以现场220Vac方式供电,以便单独使用。如果采用集中24V方式供电,意味着必须要接到监控系统中,除非专门为它配一个降压整流器。
为连接到监控系统中,可以外接一个地址编码/收发器。许多型号的独立式探测器已把地址编码/收发器集成在内。
独立式探测器以功能区分,可以分为:
⑴ 剩余电流探测器
剩余电流探测器遵循GB14287.2-2005标准,单纯以剩余电流探测报警为目标。在工程中使用,已能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4(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中关于电气火灾监控的要求。
⑵ 扩展型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扩展型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是在剩余电流探测器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电流、电压的监测,具有过电流、短路、过电压、欠电压、缺相、断零等电路故障的综合电气报警功能,对供用电提供较全面的安全监控。然而过度地追求多功能,会淡化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基本任务,降低探测器的可靠性。例如不恰当地加入计量功能、防雷功能等,将可能与国家相关标准相抵触。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当企图代替现有成熟的电器附件。
独立式探测器以结构区分,可以分为:
⑴ 外置互感器式探测器
剩余电流互感器与探测器本体分离,互感器通过一段信号线与探测器连接。
这种方式为安装提供了很好的灵活性,只要配用不同窗口尺寸的互感器,就可以使用在各种电流等级的线路上。互感器与探测器本体可以相距数米至数十米。但这种方式对互感器及信号线的要求较高。
⑵ 内置断路器式探测器
把断路器、剩余电流互感器集成在探测器内,类似于RCBO。
这种方式使安装变得很方便,只须接进线和出线。由于厂家整体装配,用户无须顾虑周围电磁环境的干扰。有些型号还内置了电动操作机构,具备自动或遥控分闸和合闸的能力,特别在无人值守的场所,能有效地提高设备运行率。这种探测器一般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扩展功能。由于内部结构较复杂,因而对零部件的可靠性要求较高。而且内置断路器的电流容量是固定的,因此只能运行在最大正常工作电流不大于断路器额定电流的线路上。
⑶ 多通道式探测器
在一个探测器上可接入2个及以上的剩余电流互感器,同时监控多个供电回路。有的型号把通道做成卡式组件,每个通道有独立的地址、设置、报警和输出,在相同的探测器机架上可灵活组合成1~10通道探测器。
这种方式实际上可看作是若干个探测器与区域控制器的组合,本身就形成了一个简易监控系统。它特别适用 于多个需要监控的回路较为集中的地方,例如一级配电柜、小型配电室。一台16通道探测器就可以对500m2以下的网吧、餐厅等营业场所的接地故障进行有效监控,大幅度节省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