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工程测量;3土建工程及地下穿越工程;4焊接及检验;5管道安装及检验;6热力站、中继泵站及通用组装件安装;7防腐和保温工程;8试验、清洗、试运行;9工程验收。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将原规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二级管网工程;2增加了浅埋暗挖法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3补充了直埋保温管道的制作、施工、验收要求;4修改了钢管、管路附件及设备等供热管网工程专用设施的质量及安装要求;5对近十年来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纳入了本规范,同时修改了不相适应的内容;6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8-90中的质量标准和允许偏差,纳入本规范相关章节,工程质量验收的方法编人本规范第9章。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供热管网附属设施的布置
1、供热管道的排水、放气与疏水装置 为了在需要时排除管道内的水,放出管道内聚集的空气和排出蒸汽管道中的沿途凝水,供热管道必须敷设一定的坡度,并配置相应的排水、放气及疏水装置。 如图12-28所示,热水和凝结水管道的低点处(包括分段阀门划分的每个管段的低点处),应安装排水装置。排水装置应保证一个排水段的排水时间不超过下面的规定:对于DN≤300mm的管道,排水时间为(2~3)h;对于DN350~500mm的管道,排水时间为(4~6)h;对于DN≥600mm的管道,排水时间为(5~7)h,规定排水时间主要是考虑在冬季出现事故时能迅速排水,缩短抢修时间,以免采暖系统和管路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