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板柱-剪力墙结构的疑问
某办公楼,地上17层,层高3。8m,地下2层,9X10m柱网,平面尺寸大概60X20m,核心筒稍有偏心。6度区,基本风压0.55。甲方要求地上部分采用无梁楼盖。经过结构方案调整(主要是调整核心筒位置及在周边增加剪力墙)后,采用satwe分析。 1。按《抗规》6.6.5,剪力墙应承担全部地震作用。故将所有梁(包括楼梯处必须做的明梁)按100X100的虚梁输入,只保留剪力墙。结构周期和位移如下: 振型号 周 期 转 角 平动系数 (X+Y) 扭转系数 1 4.5119 6.93 0.97 ( 0.96+0.02 ) 0.03 2 3.6736 100.59 0.89 ( 0.03+0.86 ) 0.11 3 3.1445 78.41 0.19 ( 0.02+0.17 ) 0.81 4 1.0605 1.68 0.98 ( 0.98+0.00 ) 0.02 5 0.7388 97.25 0.67 ( 0.01+0.65 ) 0.33 6 0.7060 84.09 0.40 ( 0.02+0.38 )
关于有少量柱的剪力墙结构
如果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10%时,按高规8.1.3条的要求:按剪力墙结构进行设计,其中的框架部分应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框架进行设计;条文中又说明:当框架部分承担的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10%时,意味着结构中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较小,绝大部分均由剪力墙承担,工作性能接近于纯剪力墙结构,此时结构中的剪力墙抗震等级可按剪力墙结构的规定执行;其最大适用高度仍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要求执行;其中的框架部分应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框架进行设计,也就是说需要进行本规程8.1.4条的剪力调整,其侧向位移控制指标按剪力墙结构采用。意思是剪力墙机构中局部有几根柱子甚至就算一根柱,也需要满足8.1.4条的剪力调整吗?pkpm中对剪力墙结构中存在这种情况的不知道有没有进行调整呢?请各位大侠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