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17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科研成果、设计和使用现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校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系统基本要求、设计基本参数、系统组件、喷头布置、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操作与控制、局部应用系统等。本规范此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重新编排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喷头类型术语:2.充实民用建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条文说明 GB 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条文说明 GB 50084-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1年7月1日 1 总则 1.0.1 本条是对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84-85,以下简称原规范)第1.0.1条的部分修改。本条主要说明制订本规范的意义 和目的: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使之充分发挥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作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自救灭火设施,是应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自动灭火系统。国内外应用实践证明:该 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 国外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这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从研究到应用,从局部应用到普 遍推广使用,有过许许多多成功和失败的教训。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本国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安装规范或标准,而且进行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 GB 50084—2001 (2005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1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6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5.0.1A、5.0.5、 5.0.6、 5.0.7、 6.2.7、 6.5.1、 7.1.3、 8.0.2、10.3.2、12.0.1、12.0.2、12.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68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5~1996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