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能否让我们少份沉重?
提起安全,许多国人心中总觉沉重,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去年以来,重大、特大事故频频发生,广西南丹矿山透水事故震惊世界,江苏徐州一小煤矿井下发生爆炸事故,等等。重大、特大事故的频发,给我们安全生产再敲警钟! ●安全事故,损失无法估量 安全事故给我们带来的既有真接损失也有间接损失,既有现实损失也有潜在损失,这个损失无法用数字来量化,是无法估量的损失! 人民生命财产受损 2001年4月,陕西省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后不到20天的时间里接连发生三起特大安全事故。2001年4月6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7人受伤;2001年4月8日,在渭南市华阴市(县级)玉泉院(道观)通往华山西山门的人行涵洞内,发生游人拥挤踩踏伤亡事故,造成17人死亡,5人受伤;2001年月4月21日,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多种经营公司一处个体承包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8人死亡。毫无疑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首当其冲受伤害的便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财产。 社会影响恶劣 一个企业如
为什么说电力安全生产很重要
人类的延续,事业的辉煌,世界的灿烂,都因为有了生命的存在才得以成为可能和现实。不懂得珍惜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这一切都将无从说起。对于生命的个体来说,每个生命都是唯一的,值得我们去善待。而且个人的生命又往往与家庭、企业乃至整个社会休戚相关。“三不伤害”,这样的安全意识,应该成为一种基本的人生态度。 可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电力职工,有的如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他们为逃过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和处罚而庆幸,甚至从反面“总结经验”,使某些错误的、有害的违规行为绕过安全监督而在工作中潜伏并更加隐蔽的存活下来,殊不知,隐蔽更深的违规行为也是终究不会逃避事故发生的必然结局。 要保证安全,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只有人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安全工作才能有可靠的保证。中国国家足球队前主教练米卢伴着议论离开了中国,但他留下的一句名言却值得国人咀嚼和回味“态度决定一切”。引申到我们安全领域来讲,对待安全的态度也决定了安全的一切后果。为什么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为什么非要等到无法挽回时才后悔不已?那一件件的事故,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要注意安全。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担几何?
监理责任界定不清监理企业受到不当处罚的现象日趋增多 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对于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则没有明确要求。为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态势,2003年,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监理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提出了监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此后,以此为依据制定的配套的规章相继出台,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旨在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但是,由于法规规章对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不够清晰,伸缩性较大,使得监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定位、权利与责任始终不够明确,社会上的理解和认识也不一致,以致监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不断增加,责任被无限扩大,加之有关部门在处理安全事故时沿用的法律依据不同、尺度不一,对监理处罚不当和处罚过重的现象日趋增多。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案例中,如南京1025电视台演播中心模板坍塌事故、北京西单西西工程4号地模板坍塌事故、广州海珠城广场基坑坍塌事故、上海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倾覆事故等,相关监理企业受到重罚,部分监理人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