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地下商业建筑消防学习总结
各位相互学习,有不妥之处,请指出。大型地下商业建筑消防学习总结大型地下商业建筑消防学习总结2010.04.13:1. 高层建筑主体投影线以下范围可认为是高层建筑地下室,投影线以外的地下室,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地下室的内容;2. 《高规》5.1.2及《建规》5.1.13规定,在规定条件下,地下商业建筑的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因此确定地下商业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控制在2000㎡,最好不好超过2200㎡(10%);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 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