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 [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 [执业资格]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
对工程项目管理索赔的认识
索赔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融为一体的边缘科学。在市场经济趋于发展的我国建筑市场,任何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索赔都是不可避免,项目管理者要想成功管理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工程索赔问题,增强索赔意识。当然,索赔管理它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商贸、财会、法律和公共关系等诸多方面。索赔工作处理得好坏直接关系项目管理层的综合管理水平乃至项目管理的成败。无论业主还是承包商,合同管理都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构成,工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却是一项极其重要、且具复杂性而又系统性、既严格又细致的工作内容,它能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最终结果。所以,探讨和关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关键词:工程索赔 工程施工 项目管理 十几年来,我国逐渐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这是与国际接轨迈出了时代步伐,随着加入WTO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筑市场建立与发展,工程建设监理制的普及与深入,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势在必行。当然,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通常说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其实是双向互动的。索赔的成立是建立在违约事实和损害后果都已经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属于经济补
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与法律
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与法律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借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契机,中国的施工企业正在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承揽了很多国际工程,与国际上许多大型施工企业开展了方方。 1方方面面的深层次合作,这使得中国企业所进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正在向大型化,国际化发展。 为了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正在大力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在此过程中,工程界早就已经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保证这一观点早已经达成了共识。然而,虽然现在大家都非常崇尚合同至上的原则,力求用合同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但却并不十分清楚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与法律的关系,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中常常遇到合同与法律发生冲突、矛盾的情况,当事人往往手足无措,难以应付,无法妥善处理相应情况,这常常使其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本文拟就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与法律的关系展开论述,以利于大家更好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2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响应网友号召,粘贴出来-deadingle)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及在建工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项目经理是经理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和组织制定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副书记、专(兼)职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程部长、财务部长、物设部长、安质部长、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简称“项委会”)负责项目内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每月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以下事项须经项管会研究决定,并记录在案:一、 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二、 工程劳务施工队伍的录用;三、 工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