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申报合同外的工程量?
水利工程的合同外工程量是可以同施工进度款同期申报的,一般申报额度是60%。如果想申报合同外的工程量,首先必须有工作联系函提交给监理及建设单位,等到监理及建设单位批复以后才可以做新增工程量签证单。假如是清单里面没有类似参考单价的项目,还必须做一份单价分析表给各方签字。等到弄完以上这些程序,才能把合同外的工程量随当期的施工进度款一起申报。现在的问题是:要弄完以上的这些程序,得花好长的时间,特别是涉及”钱“的工作联系函,监理和业主久久都不下笔签字,更别提新增的工程量签证单了。我想问问坛里的各位大侠,平日里是怎么弄这个合同外的工程量签证的。弄的程序是否和我上面说的过程一样?希望大家踊跃发言,共同促进提高。
工程合同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有:)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书建设单位(甲方):法人代表:承包单位(乙方):法人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甲乙双方就广场改造工程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 3施工技术和施工材料:施工技术以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方案为准,施工材料均由甲方确认质量、价格后由乙方购进。4 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范围仅指乙方设计经甲方认可的平面规划图内所列的工程项目,其他规划用地不属于施工范围。 5 施工工期: 2005年 月 日至2005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6 工程承包方式: 本项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总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施工,即乙方负责本合同内容的总体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其中任何项目。二. 施工图纸与变更本合同工程以由乙方设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场地平面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