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实施条例:我们期待什么?
根据国务院的安排,《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被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牵头组织该条例的起草和制订。据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副司长李亢的介绍,《招标投标法》实施6年来,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必要制定行政法规。对《条例》的起草思路,李亢认为,一是在《招标投标法》的基本框架和制度下,对发布施行的若干配套规则和地方性法规中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规定进行整合、提炼。二是适当调整强制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拓宽招投标领域。三是完善招标投标程序。严格邀请招标条件。对总承包招标、两阶段招标、简易招标和资格预审等作出进一步规定。四是改进和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规范招投标行政监督行为。五是细化和严格法律责任。 那么,业界对这部《条例》有哪些期待呢?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公布《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www.cin.gov.cn/zcfg/jswj/zcfg/200710/t20071025_129819.htm 为了加强注册建筑师管理,规范注册建筑师执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我部对《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5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07年11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政策法规司 邮编:100835 电子邮件:fgch1@mail.cin.gov.cn 附件:《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