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购房合同公证的一般知识
办理购房合同公证的一般知识 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公证程序——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