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注意事项根据《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通知,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筑[1999]387号”文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建筑企业试验室—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 计量认证书,CMA章。② 查附件,备案证书。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