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小配筋率的问题(转贴)
关于独立基础最小配筋率的问题终于有了一个说法。由规范主编单位组织编写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理解与应用》中说到了这个问题,现将该段文字转录如下(P166页):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各类构件的受拉钢筋配筋率与其他国家相比明显偏低。89规范虽没有明确扩展基础底板的最小配筋率,但规定了“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小于200mm“,如果按计算截面有效高度为260mm进行推算,其最小配筋率仅为0.1%。在国际上,原苏联《工业建筑基础设计规程》规定独立基础底板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小于10mm;美国ACI318规范关于独立基础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的取值,并没有按受弯构件的最小配筋率(1.38/fyk)来处理,而是选用了等厚度板的温度和收缩最小配筋率0.2%(用于钢筋fyk=275~345Mpa)或0.18%(用于钢筋fyk=415Mpa)。尽管0.2%~0.18%的最小配筋率只相当于受弯构件的一半,但仍具有大于混凝土出现裂缝时弯矩的1.1~1.5倍的承载力,足以防止因出现裂缝造成突然的破环。由于扩展基础底板的厚度一般都由受冲切或受剪切承载能力控制,并非按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