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慧修主编的《排水工程》(上册)中,就最小设计坡度定义为:在设计充满度下与最小设计流速相应的设计坡度。由于坡度可通过流速和充满度确定,最小设计流速0.6m/s,充满度如何取就决定了最小设计坡度大小。该书指出:在确定最小管径的最小设计坡度采用的设计充满度为0.5。对200排水管,h/D=0.5,v=0.6下对应i=0.004;可是对300排水管,h/D=0.5,v=0.6下对应i≠0.003。当然现在新的室外排水规范对室外管网全部采用300的排水管。
在孙慧修主编的《排水工程》(上册)中,就最小设计坡度定义为:在设计充满度下与最小设计流速相应的设计坡度。由于坡度可通过流速和充满度确定,最小设计流速0.6m/s,充满度如何取就决定了最小设计坡度大小。该书指出:在确定最小管径的最小设计坡度采用的设计充满度为0.5。
对200排水管,h/D=0.5,v=0.6下对应i=0.004;可是对300排水管,h/D=0.5,v=0.6下对应i≠0.003。当然现在新的室外排水规范对室外管网全部采用300的排水管。
另外,新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06版在解释中列举了常用管道的最小设计坡度:管径400-对应0.0015;其它:500-0.0012;600-0.0010;800-0.0008;1000-0.0006……,这些管道的对应的设计充满度也不全是0.5.
不知孙老师和规范为何不就这个原因解释一下,还是本人理解有误?
2楼
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关于不计算管段。《排水工程》课本也说明:当排水管段设计流量小于最小管径在最大设计充满度、最小设计流速下所对应的流量时,该管段可不直接进行计算而采用最小管径、最小坡度。现在问题是:比如对于300的管子,设计最大充满度0.55,v=0.6m/s下,对应的Q大概在23.5L/s左右。对200管子,对应的Q大概在11.35L/s左右。
可是在严煦世等人编的《给水排水管网系统》中p218指出:对街区和厂区,当设计流量小于9.19L/s,可直接采用最小管径;对街道,设计流量小于14.63L/s时,可直接采用最小管径。(这两个数据是按v=0.6,i分别等于0.004、0.003得来的。)这两种数据到底哪个作为依据好呢?
其实就实际工程而言,讨论这个东西感觉是烦琐的。本人感觉排水管道的一整套设计理论本身就是一种概率理论,你所设计的东西都是理论上的最大流量,很多实际情况下排水流量并非如此。所以在一定的情况下,设计大了、小了,在实际中可能都能正常运行。你敢说你设计流量时是准确的算出了这个区域的流量?
可是碰上教学就不行,必须要把这个问题讲清。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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