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条文理解
本帖最后由 hanjinping123 于 2014-5-26 09:04 编辑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0 9.2.13条,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我觉的没有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2.16条的描述好,我感觉老规范先说明面积的要求要满足0.1%,再说间距比较好,仅个人感觉,不知道大家有无相同的感觉。还有混规2010中9.7条的标题:预埋件及连接件,也不如老规范2002中的10.9标题:预埋件及吊环,因为内容就是预埋件与吊环,看了一遍内容,好像没有连接件的相关规定,或许条文没看仔细,或许吊环就是连接件的一种,个人感觉还是预埋件及吊环贴合内容一些。不知道大家有无相同的感觉。 抛砖引玉,共同讨论,或许还有其他的条文理解上有歧义的,然后换种说法、措辞 会更便于理解和执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