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消防做法与给排水规范的冲突
给排水设计规范3.2.3强制性条文规定城市给水管道不得与自备水源直接连接;而根据条文解释(审图人员的,具体名字忘了),里面明确规定防污止回阀不得作为有效隔断措施那么现在有个问题室外一路市政供水的情况下有几种情况可能与市政用水相接触1。消防水箱连接到室外消防管道上2。室外消防水池保护半径超过150米后通过水泵传输水池中的水3。消防对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消防管道供水,而室内消防管道与室外消防管道通过止回阀相连还有其他的。。不全部举例了。 这些是碰到比较多的那么如何处理如果厂房长度超过150米,总不能在两头各建一个水池可能很多地方没有涉及到这一条但是部分地方有请教过省里审图的一个博士他坚持这条。。。。当然他是有道理的。但是这给实际设计带来很多问题因为防污隔断阀不能作为有效隔断的阀门,虽然它构造是前后止回阀,中间为放空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