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流程
本帖最后由 daerzhihun 于 2014-11-10 10:50 编辑 施工单位自检,整理竣工验收资料,签署《质量保修书》,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并提交监理,同时进行综合验收,取得各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意见或报告(现场不一定已经完成,主要考虑资料准备跟施工同时进行,待施工基本完成是立即通知验收)——————监理审查竣工资料,预验收,签发《工程竣工报验单》、《质量评估报告》跟《监理工作总结》,——————业主提请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签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四方正式竣工验收,甲方须提前至少7天书面通知质监站,质监站监督验收过程与调节各方意见,验收委员会签订《竣工验收鉴定证书》并确定交工日期与结算手续,质监站5日内向建设局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理向业主提交监理资料,进入缺陷责任期——————合格后15天内,由消防分包委托消检中心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随后由甲方组织并向消防支队申请进行消防验收或者备案,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或《消防竣工意见书》并与其他资料一并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