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照明和绿色照明工程
1991年1月美国环保局(EPA)首先提出实施"绿色照明(Green Lights)"和推进"绿色照明工程(Green Lights Program)"的概念,很快得到联合国的支持和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重视,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技术措施,推进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和发展。 1993年11月我国国家经贸委开始启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并于1996年正式列入国家计划。 照明工程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为绿色照明能节约电能,节约电能对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照明节能潜力主要包括电光源潜力、灯具潜力以及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潜力。从理论上讲,照明用电量(L)可用下式表示: L=WT*(EA/FK)=EAT/Kη 其中W-每一台灯具消耗的电功率,KW/台; T-开灯时间,h; E-平均设计照度,lx; A-地板面积,m2; F-每台灯具的灯泡流明,lm; K-维护系数; η-灯泡的综合效率[F/W]。因此,欲降低照明电耗,必须设法使用高效灯泡、提高灯具的维修率;或者减少开灯时间、保持适当的照度和尽量采用局部照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