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之一于海平
于海平,籍贯山东文登,毕业于山东建筑工程学院,从事工程勘察工作26年,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全国超高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于海平是目前记者采访的工程师之中获奖最少的一位,可是工作却是非常重要成绩也是非常显著的一位。他是全国超限建筑专家委员会44名委员之一,也是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安徽五省仅有的一名。也就是说,目前山东省的高层建筑设计图纸基本上都得经过他的审查。所以,这也成为他不能参评建筑设计和不能获奖的原因之一。不过,在2000年以前于海平从事的就是建筑设计工作,而且经他设计的建筑还创下多项山东之最。高达三十八层,设计于1993年的山东电信技术中心就是于海平设计的,大楼封顶时,曾保持了山东省最高建筑纪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8月24日建设部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五年二月四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
第九条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受理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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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从事勘察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后,可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 第三章 执业 第十八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但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执业活动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十九条 注册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工程勘察或者本专业工程设计; (二)本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本专业工程招标、采购咨询;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