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筑物有哪些难点分析
第一,具备独立性。这里须区分构筑物、建筑物与房屋的关系。构筑物、建筑物、其他附属设施共同构成了建造物。其中,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分界是人们是否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建筑物是人们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场所,建筑物又分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房屋与其他建筑物(如农村中的棚房、简易房等)的区别在于是否符合房屋的法定构成要件(如层高、四至、围护等)。构筑物、其他附属设施是与房屋等建筑物相对的建造物,是人们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场所。构筑物与其他附属设施的分界在于是否附属于房屋等建筑物,作为房屋一部分的烟囱、水塔等和建造在房屋内的猪圈、灶台、仓库等,一方面其已经作为房屋的附属物,是使房屋具备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功能的重要条件,但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应当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另一方面,房屋的所占用的土地与烟囱、水塔、猪圈、灶台、仓库等所占用的土地重合,若将这些附属设施作为构筑物与房屋一并登记,将必然造成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重复登记。因此,独立性是构筑物区别于其他附属设施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二,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是构筑物区别于房屋等建筑
水池等构筑物设计的几个问题
1、一些深度两三米的水池,外墙厚度按计算来说可能做到200就足够了,市政通规要求这种防渗结构构件最少做250厚,大家都按这一条做吗? 2、做过潜流湿地的大佬能否告知下潜流侧墙计算时是否考虑抗滑移验算,如果考虑,并且把抗浮水位考虑在墙顶高度,一道一米五左右的墙,基础宽度做到三米多宽才能算过 3、大家取基础厚度的时候考虑墙竖筋锚固长度的问题吗? 4、这些水池类构筑物防水等级怎么考虑,这个按新通规会影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 5、混凝土标号按照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2019考虑做C35的吗,目前看到的图纸大部分混凝土都是用的C30的; 6、这种污水类水池考虑成重点设防类吗,看见有的图纸是按标准设防类给定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