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住宅产业化年底有望进入商品房领域
无论是开工面积还是推广速度,合肥住宅产业化发展速度都是惊人的。2012年合肥在全国率先提出“将住宅产业化打造成千亿级产业”,继在保障房领域全部采用住宅产业化方式建造后,这种被俗称为“搭积木”建房的方式将陆续走进商品房领域和农村。 合肥住宅产业化 年底有望进入商品房领域 2014年,合肥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合肥建筑产业化新开工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以上,预制装配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技术在合肥得到大规模应用,预制装配率达到65%以上。 合肥住宅产业化主要集中在保障房领域,商品房领域迟迟没有落地。据相关部门透露,用住宅产业化的方式建造商品房有望年底启动,模式是住宅产业化企业和开发商合作,联手盖房面向市场。 已开工和计划开工面积 达300万平方米 近年来,合肥市建筑产业化一直以“千亿产业”为目标,2012年以来,合肥市率先在全国将市区保障性住房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