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砖混结构承重墙下是否可不设大放脚的问题
请教:有关砖混结构承重墙下是否可不设大放脚的问题.一般带地下室的砖混结构,如六层住宅楼,目前设计师大多采用平板式筏板基础,过去用手算,现大多采用计算软件按弹性板理论计算. 我的问题是:1.如果筏板厚度计算墙下抗冲切满足要求. 2.外墙边沿处截面有效高度h0满足受剪承载力要求 3.地下室的最大开间的板厚与跨度比也大于1/20. 4.同时墙体最底层的抗压强度也满足规范要求在此情况下墙体下部是否可以不设大放脚,因为设了大放脚,室内还要填土夯实,夯实后再做地坪,增加了工程造价,同时,也增加了底 板的附加应力值. 以上问题在施工图设计中经常遇到且看法不一,恳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