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的法律依据
一、建筑装修装饰的定义和范围 1、建筑装修装饰的定义和范围 目前有四种解释:一是“组成”说,二是“归属”说,三是“本身”说,四是“六面体”说。 ▲“组成”说 1991年8月3日,建设部在致国务院《关于明确建筑装饰行业由建设部归口管理的请示》(建施[1991]541号)中指出:建筑装饰装修是建筑工程的组成部分,它依附于建筑物的主体和空间环境,只有通过基础、主体和室内外装饰的设计与施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物。它们之间有许多内在联系,是不应该分开的。 1991年10月11日,建设部在致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筑装饰行业管理问题的报告》(建施[1991]669号)中也指出:建筑装饰工程,是建筑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历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我们所说的建筑装饰,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内外装饰,是建筑装饰工程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装饰本身都依附于建筑物的主体或环境空间。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是由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内外装饰等三个部分组成的整体,每个部分都不是独立存在的。 1996年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办理申报程序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办理申报程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新建企业只能从二级申请。从建筑装修装饰行业的现状来看,提前了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流程和材料。根据资质标准,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要求相对简单。与改革前相比,建筑工程师的人数有所减少,工程技术人员和9名成员的人数有所增加。然而,从总体成本来看,也没有增加多少,毕竟现在实行了谁审批,谁受理,直接提交到省建设厅即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程序如下:1.设立装修装饰公司,申请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装饰工程”或建筑装饰工程。2.根据2015版资质标准,查找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二级资质标准,认真核对企业人员与资质标准的实际差异,不足部分,直接进行招聘。3.电子申报系统可用于入境。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申报所需材料逐一录入,声明系统有特定的格式和列。4.向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电子申报。在注册地核实后,直接向建设厅报告。5.系统受理后,相应企业可向审计教师系统提交审核材料,审核相关
装修设计一体化耗能的探究
1建筑和装修设计一体化道路 1.1原因分析 我国建筑和装修设计一体化之所以推广缓慢,主要与国内的设计制度、设计水平有关。①我国至今仍未出台与一体化设计相关的规范。建筑设计更加注重平面功能的划分、交通流线的处理以及大体块比例推敲、立面设计等,而室内设计则是近30年兴起的新兴事物,受限于建筑设计,是建筑设计的补充与延伸,关于两者结合的一体化设计细则与管理制度仍然处于空白,无法保证消费者与开发商的利益。②模数制能够使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更加协调,使室内设计构件的尺寸与建筑尺寸相配,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是建筑和装修设计一体化的有力保证,但是国内的模数制却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1]。③由于一体化的设计需求较高,涉及到政府、开发商、设计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装修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众多单位,贯穿于建筑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利益牵扯较大且存在着体制上的障碍,没有能够统筹规划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