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探索
智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探索 论文栏目:建筑施工论文 一、做好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及进场验收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用于施工消防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可以分成两大类:即装饰装修材料及各种消防设施及材料。根据公安部、工商管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对于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该《规定》亦明确指出:“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有关证书,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消防产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的约定和消防产品有关技术标准,对进场的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或者检验,如实记录进货来源、名称、批次、规格、数量等内容;现场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根据上述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消防设施采购
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吉林省桩基础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吉林省桩基础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长城乡质字[2003]16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桩基础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桩基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桩基检测活动及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桩基础工程包括沉管灌注桩、机械钻孔桩、人工挖孔桩、预制混凝土桩、高压注浆桩等各类桩基础。不包括非工程用桩基础。 第四条 桩基础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检测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 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桩基础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县以上建设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