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水利造价工程师开始注册了
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2009-8-3 11:29:03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 (一)首次注册 根据《注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在2009年通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 2.《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水利工程造价工程
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 2004年 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将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告知考生,注意学习了解有关文件精神。 二、 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和考试的命题均以《通知》精神为准。原《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 《通知》以及附件(“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建设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考生可通过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 http://www.ceca.org.cn 和我中心网站 www.cpta.com.cn 下载。
2006年造价工程师注册的通知
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函[2006]22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 根据《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通过2005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省级、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建设部审核。
08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前精髓
关于举办2008年国家注册造价师考前保过班的通知各建筑企业、事业单位及相关考生: 中华建筑报社人才培训中心拥有大批国家级建筑业培训专家,已成功举办了多期造价师考前培训班,具备成熟的教学经验与效果极佳的考前点拨与解析。针对造价师考试的知识结构和命题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精确把握2008年考试要点。 为了帮助2008年的造价师考生真正做好考前准备,实质性提高应试能力,培训中心采集了最新的造价师考试信息,决定继续举办造价师考前培训班,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敬请积极选派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训资格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学历,本职工作满5年;或工程类大专学历,本职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学历,本职工作满4年;或工程类大专学历,本职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转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本职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本职工作满2年。二、培训对象 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造价师报名考试条件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