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地下室通风与排烟设计
高层建筑地下室面积大,层数多为1-3层,除大部分作地下车库处,常设置部分设备用房,如高低配电室,水池,下工事,则地下层还应设有有防进出风口部分(滤毒室、进风机房、密闭通道,消毒通道,扩散室、活门室等),因此,地下室集中了水电,通风空调大部分管线,特别是通风排烟管道,尺寸大,系统多,在工程设计中,有必要把平时通风管道兼作火灾时该区的排风排烟管,以减少地下室上部空间占用及风管用量,而排风排烟机合理组合及控制,对于火灾时排风排烟系统可靠地转换为排烟系统就显得很重要。1系统的划分通风排烟系统划分应结合建筑防火分区来考虑,做到既有利于通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又不会出现排烟风管跨越防火分区现象。根据文献1,地下室在设有自动喷淋灭火设施时,防火分区面积为1000m2,可分成2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60m3/(h•m2)计算,该防火分区排烟量为6000m3/h,而平时通风量按换气次数8h-1计算,层高(净高)按3.9m计,能风量为1000×3.9×8=31200m3/h。可见,平时通风量与火灾时排烟量相差约一半,而平时通风管主干管风速一般设计在8-10m/s,火灾时排烟风管风
浅谈高层建筑地下室通风与排烟设计
高层建筑地下室面积大,层数多为1-3层,除大部分作地下车库处,常设置部分设备用房,如高低配电室,水池,下工事,则地下层还应设有人防进出风口部分(滤毒室、进风机房、密闭通道,消毒通道,扩散室、活门室等),因此,地下室集中了水电,通风空调大部分管线,特别是通风排烟管道,尺寸大,系统多,在工程设计中,有必要把平时通风管道兼作火灾时该区的排风排烟管,以减少地下室上部空间占用及风管用量,而排风排烟机合理组合及控制,对于火灾时排风排烟系统可靠地转换为排烟系统就显得很重要。1 系统的划分 通风排烟系统划分应结合建筑防火分区来考虑,做到既有利于通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又不会出现排烟风管跨越防火分区现象。地下室在设有自动喷淋灭火设施时,防火分区面积为1000m2,可分成2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60m3/(h·m2)计算,该防火分区排烟量为6000m3/h,而平时通风量按换气次数8h-1计算,层高(净高)按3.9m计,排风量为1000×3.9×8=31200m3/h。 可见,平时通风量与火灾时排烟量相差约一半,而平时通风管主干管风速一般设计在8-10m/s,火灾时排烟风管风速允许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 自然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