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环办〔2007〕17号 【发布日期】2007-01-30 【生效日期】2007-01-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环办〔2007〕17号)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预案》,我局对《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进行了修订,划分为《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现将《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
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环办〔2007〕17号 【发布日期】2007-01-30 【生效日期】2007-01-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环办〔2007〕17号)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预案》,我局对《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进行了修订,划分为《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现将《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