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总进线处设漏电保护装置,规范要求变化的讨论
copperbanana
2019年02月28日 18:52:38
只看楼主

关于住宅总进线处设漏电保护装置的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的6.5.2第7条要求: 7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这里明确了住宅总进线处要设置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也是我们常规住宅设计时所采用的方式。 但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8.7.2的第6条,表述改为: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关于住宅总进线处设漏电保护装置的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的6.5.2第7条要求:

7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这里明确了住宅总进线处要设置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也是我们常规住宅设计时所采用的方式。

但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8.7.2的第6条,表述改为: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这个表述上的变化,是否代表在住宅进线处,可以不设带漏电保护的断路器,只设置剩余电流监控系统就可以了?

我没在其它规范上查到明确要求住宅进线处必须设带漏电保护的断路器的要求,不知道是否有我没查到的规范有要求。如果其他规范没有这个要求,那是否就是可以用剩余电流监控系统替代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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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2010lyy
2019年03月01日 10:02:05
3楼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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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e8860
2019年03月02日 08:52:26
4楼
三相线圈的首端(或尾端)连接在一起的共同接点称为中性点,简称中点。中性点分电源中性点和负载中性点。由中性点引出的导线称为中性线,简称中线。 如果中性点与接地装置直接连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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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15848
2019年03月03日 14:53:45
5楼
我觉得是编写也没具体去模拟出结论,住宅总进线处要设置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目的是防火灾的,不是触电防护,如果装漏保断路器,当该处总漏电超过设定值时,要跳断路器的,又没发生火灾,就比较麻烦,实践中这是有一定的比例的,为此修改条款,实际是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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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1500436486248
2019年03月04日 15:20:40
6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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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为者
2019年03月05日 08:23:19
7楼
谢谢楼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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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001
2019年03月28日 09:17:44
8楼
不错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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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平浪静02
2019年03月28日 11:11:59
9楼

1、他们所说的 ” 剩余电流保护 “ 和 ” 漏电流保护 “ 是同一回事。 ” 剩余电流 “ 只是一种违背电学基本学说的一种谬论。电荷是会剩余的,电压是可以残留的,电流是不可能剩余的。因为电流是一种动态。即使你没有测量全面,也不应该是电流剩余。

2、漏电保护主要是防范直接接触的电击,它需要根据人体耐受程度,决定动作电流的大小。基本上应该是测量很微小的一种装置。如果在 TN-S 系统主回路上安装漏电保护,作为间接性保护,漏电电流可能较大,大电流有可能导致漏电保护拒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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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f769001086
2019年03月28日 13:18:10
10楼
条文是主要为避免发生漏电引发电气火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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