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住宅有两个单元,一个单元建筑高度不超过54m,另一个单元建筑高度54~100m之间,另一个单元建筑高度大于100m。消防设计是按超过100m高度单元整体设计还是按各自单元建筑高度设置消防系统。例如,如果超过100m高度单元整体设置消火栓,那每层都需要两个消火栓保护,如果按各自单元高度设置消火栓,则54m以下的单元按一个消火栓,其它都按两个消火栓进行保护。喷淋系统同此,如果超过100m高度单元整体设置喷淋,那是不是这三个单元户内都要设置自喷?如果按各个单元建筑高度,则仅超过100m高度单元需设置喷淋。看遇到过这种情况的大神们说说消防设计做法。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这种情况是按整体考虑还是按各个单元考虑呢?
如果一个住宅有两个单元,一个单元建筑高度不超过54m,另一个单元建筑高度54~100m之间,另一个单元建筑高度大于100m。消防设计是按超过100m高度单元整体设计还是按各自单元建筑高度设置消防系统。例如,如果超过100m高度单元整体设置消火栓,那每层都需要两个消火栓保护,如果按各自单元高度设置消火栓,则54m以下的单元按一个消火栓,其它都按两个消火栓进行保护。喷淋系统同此,如果超过100m高度单元整体设置喷淋,那是不是这三个单元户内都要设置自喷?如果按各个单元建筑高度,则仅超过100m高度单元需设置喷淋。看遇到过这种情况的大神们说说消防设计做法。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这种情况是按整体考虑还是按各个单元考虑呢?
2楼
没人遇到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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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都没人遇到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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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应该按整体的要求来设计消防。这是因为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民用建筑是按建筑的分类来设计消防的。
石头哥哥哥:整体?那建筑专业是否也按整体设计?好比说消防电梯疏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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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建筑防火是按单元设计的。住宅建筑没有防火分区概念,是以一个单元为一个“防火分区”。高度不同的单元合建(贴建),属于两个建筑。两建筑间防火隔墙自不必多说,窗间距有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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