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有多个“马甲”,如何讨要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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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7日 16: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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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勇律师  工程案判例研究 一、案例索引 最高院《梧州港联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黄康珊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5)民申字第987号,审判长为黄金龙,裁判日期为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二、案情简介 再审申请人梧州港联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联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黄康珊,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梧州市交通建设机械施工公司(以下简称交建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4)桂民一终字第3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王道勇律师  工程案判例研究

一、案例索引

最高院《梧州港联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黄康珊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5)民申字第987号,审判长为黄金龙,裁判日期为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二、案情简介

再审申请人梧州港联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联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黄康珊,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梧州市交通建设机械施工公司(以下简称交建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4)桂民一终字第3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法律关系:

当事人法律关系图.png


争议的焦点:港联公司是否对交建公司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最高院裁判摘要

(一)本案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认定港联公司的责任,并非仅仅基于相关协议书和《承诺书》,而是对一系列证据所表明的港联公司与交建公司实质关系进行综合分析所得出的必然结论和正确判断。对二审判决所依据的事实和裁判理由,本院结合港联公司申请再审理由予以分析如下:

1.港联公司是港运联总公司改制而来,并已经实际接收了港运联总公司的资产。

2.交建公司是港运联总公司所使用的另一个企业名称,港运联总公司的资产已经移交给港联公司。

3.港联公司已经实际直接运营交建公司,本案与黄康珊发生工程款争议的涉案工程,是港联公司直接以交建公司名义经营的项目。

基于以上事实,可认定在本案工程进行期间,从事公路工程施工业务意义上的交建公司处于事实上相当于被港联公司兼并的状态。本案工程尽管是以交建公司的名义承包,但真正的承包方是港联公司。无论是作为公司承继者的一般责任,还是因直接经营涉案项目而产生的特定责任,港联公司对以交建公司名义欠付的黄康珊工程款及保证金债务均没有理由不予承担。该责任不需要如同东晖公司、交建公司与港联公司只是存在普通合同关系那样,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分别诉讼或者必要时按照债权人代位诉讼的途径处理。港联公司所谓本案二审法院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观点不能成立。

(二)港联公司承担交建公司的责任,符合其与东晖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且协议中对该责任并未约定以东晖公司履行义务为前提或附设其他条件。

鉴于本案不是审理港联公司与东晖公司之间的出资或资产转让纠纷,而是港联公司及交建公司与黄康珊之间的工程款纠纷,故审理法院无需对港联公司与其原出资者东晖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相互间的内部责任问题作出全面的评判。港联公司如果与东晖公司有其他纠纷,不妨另行诉讼。

四、启示与总结

工程发包方往往有很多马甲,这给施工讨要工程款无疑增加了难度,本案当事人通过诸多的工商内档资料,弄清多个马甲之间的资产转让、交接情况,使法院最终认定从事公路工程施工业务意义上的交建公司处于事实上相当于被港联公司兼并的状态,本案工程尽管是以交建公司的名义承包,但真正的承包方是港联公司。

本案启示,对工程发包方往往有很多马甲,施工方讨要工程款的借鉴意义在于通过工商内档弄清多个马甲之间是否存在资产、股权移转、债权债务承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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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因替筑龙网录制课件《公路工程变更/索赔/审计/分包管理/合同纠纷》,文章暂停更新,现终于录制完成共32讲,今天恢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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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xiuzhang
2018年03月09日 08:26:10
2楼

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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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以华
2018年06月25日 15:16:10
4楼
广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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