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由承包商承担的设计工作通常划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最终设计阶段。承包商首先提出初步设计方案,论述该方案的优点和实施计划,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报价,承包商中标后即开始项目的最终设计。 在国内,承包商主要承担第二阶段的设计任务,即承包商在最终设计阶段承担深化设计的任务。在施工/设计总承包基础向外延伸的过程中,由于设计因素造成的主要问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变更流程不规范,在国内的总承包合同中,经常没有明确设计的深度,造成设计深度不够,不能指导施工工作,需要承包商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的图纸因执行业主多次反复修订指令,不通过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的审核认可就直接将图纸发给总承包商并指示进行施工;
在国内,承包商主要承担第二阶段的设计任务,即承包商在最终设计阶段承担深化设计的任务。在施工/设计总承包基础向外延伸的过程中,由于设计因素造成的主要问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变更流程不规范,在国内的总承包合同中,经常没有明确设计的深度,造成设计深度不够,不能指导施工工作,需要承包商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的图纸因执行业主多次反复修订指令,不通过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的审核认可就直接将图纸发给总承包商并指示进行施工;
2.在招投标阶段,只有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承包商无法准确确定工程的具体范围或产品品牌和型号,造成总承包商的工程报价中出现偏差;
3.在深化设计的初级阶段,承包商也存在没有深刻理解设计方案的内涵,进而不能领会设计者的意图,造成许多设计返工和变更的现象;
4.对业主方多次提出修订意见、不断更改修订指令,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设计工期的延长,乃至工程总工期延长缺乏制约和补偿机制;
5.面对业主方滥用深化设计审核权利迫使承包商提供高于投标时所报价格的设备和材料时缺乏权利抗争的保障。
与发达国家的工程总承包相比,我国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还处于试点推行的初级阶段,因为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面还缺乏实践经验积累,而且,一些国际惯例和规范与我国目前的建设体制还存在很多不一致的管理要求。因此,我国的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普及还有很长的路。